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拟订本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计划,主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经院教学分委员会讨论通过,院务会议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编写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布置落实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资格、教学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4.组织学院的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5.根据课程建设计划,组织教材编写,审核教材编写质量。负责审核学院教材订购计划。
6.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安排各专业的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7.组织制订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审定教学实验内容,检查实验教学效果。
8.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和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10.完成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院教学秘书职责
1.协助教学院长组织制订(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安排各专业、各年级课程及教学活动,落实教学任务。
2.协助教学院长开展教学检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协助教学院长做好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4.协助教学院长抓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答辩等管理工作。
5.协助教学院长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6.落实教材选用及订购计划。
7.落实听课制度。
8.协助安排外校教师进修工作。
9.完成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院教务员职责
1.负责维护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2.协助教务处组织学生选课,协助教学秘书落实教学任务。负责上报教学进程,分发课程表及有关教学文件。
3.负责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
4.协助教务处办理学生报到注册和离校手续。
5.协助教务处办理学生各种学籍证件(校徽、学生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工作。
6.协助安排本科生的实践性教学工作。
7.协助教学秘书做好考务工作。
8.负责统计不及格课程学生名单,及时报送教务处并通知学生本人。
9.负责安排学生重修,协助教学秘书做好学籍处理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11.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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