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医院:
我院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员聘期将届满,根据《扬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若干规定》(扬大评估〔201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长效机制,加强对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学院决定开展新一届院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凡我院在岗或退休教师,具备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员应聘:
1.热爱医学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关心学院事业发展。
2.热心教学督导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4.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督导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扬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若干规定》(扬大评估〔2018〕1号)文执行。
二、工作程序
本次聘任工作采用个人自荐和系部推荐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和教学医院认真做好本次教学督导员的推荐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或退休教师自荐。自荐或推荐对象须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自)荐表》,电子版表格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学院本科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晓帆 联系电话:0514-87978825。
附件:
1.
关于印发《扬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doc
2.
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自)荐表.doc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