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院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安排,2017级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及2018级医学检验专业在校本科生即将于5月下旬离校分赴各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医检专业半年)的临床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医学院〔2016〕1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1、工作流程
1) 4月30日前,各学系及时在各实习班级公布相应专业实习点名单及所接受男、女实习生人数等信息。
2) 5月12日前,各学系组织做好实习动员,说明相关原则和要求,做好安全提醒、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实习业务指导。同时组织学生填报实习志愿,按要求填写实习志愿表并收齐志愿表。
3) 5月21日前,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各学系和相关班级班主任,统筹协调制定实习分配初步方案。
4) 下点前五天,学院审定实习分配方案,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正式公布。
2、相关要求
1)学生必须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填报三个志愿,志愿不符合填报要求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2)因工作需要,各生产实习组的组长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
3)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若无特殊情况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4)学生不得个人联系实习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
附件2:2021年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安排表
附件3:实习志愿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