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级各班级:
根据我院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安排,2016级在校本科生即将于近期离校分赴各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临床实习。为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医学院〔2016〕1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1、工作流程
1) 6月5日前,各学系及时在各实习班级公布相应专业实习点名单及所接受男、女实习生人数等信息。
2) 6月10日前,各学系组织做好实习动员,说明相关原则和要求,做好安全提醒、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实习业务指导。同时组织学生填报实习志愿,按要求填写实习志愿表并收齐志愿表。
3) 6月17日前,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合各学系和班主任,统筹协调制定实习分配初步方案。
4)下点前五天,学院审定实习分配方案,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正式公布。
2、相关要求
1)学生必须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填报三个志愿,志愿不符合填报要求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2)辅修专业学生的实习分配由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实习点情况统筹安排。
3)因工作需要,各生产实习组的组长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
4)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若无特殊情况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5)学生不得个人联系实习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实习分配暂行办法》
附件2:2020年“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实习安排表
附件3:2020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临床实习安排表
附件4:实习志愿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