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章程》,现对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史宏灿
副主任委员:郑 英 钱 莉 王正兵
委员会成员:
生物医学专家:沈维干
伦理学专家:颜丙春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家:王劲松
基础医学专家:梁景岩
临床医学专家:孔祥
中医学专家:朱虹
药学专家:陈靖
心理学专家:顾小莲
实验动物专家:李国才
秘书:徐志勤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工作章程(修订版)
附件2: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件3: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委员保密协议书
附件4:扬州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声明
附件5: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利益声明
附件6-1:扬州大学医学院伦理委员会审查申请表
附件6-2:伦理审查研究方案模板
附件6-3:知情同意书模板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