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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7 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系、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开展2017年课题研究。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面上课题。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全部A类、部分B类课题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其余B类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筹集。

  一、课题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申请办法

  申请者可结合指南,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按照附件要求填报课题申请书,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

  3.立项评审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分别推选出A、B类课题承担负责人。并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与各课题承担人签订立项合同。

  4.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人按照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于2017年5月2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zqxu@yzu.edu.cn

  二、项目要求

  1.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1-2年,由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确定。一年期起止时间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二年期起止时间2017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

  2.课题管理

  项目课题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进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各课题成果应注明课题类别。

  3.课题申报数量及资助重点

  我院可申报课题4项,课题重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倾斜。

  4.经费拨付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研究内容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A类和部分B类课题确定支持经费数额;对其余B类课题确定补贴经费数额。

  三、联系人

  徐老师,联系电话87971629。

   

   

  附件1:2017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及立项指南

   

  附件2:课题申请书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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