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党﹝2016﹞14号
各党支部:
根据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撤销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系教工党支部;建立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系党总支,下设基础医学与医学技术系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等三个党支部。
撤销临床医学系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总支、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建立临床医学系党总支,下设临床医学系教工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本科生第一党支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等四个党支部;原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研究生第二党支部的成员分别划入教工第一党支部、教工第二党支部。
建立中西医结合学系党总支,下设中西医结合学系教工党支部、中西医结合学系学生党支部等两个党支部;研究生党员划入教工党支部。
建立药学系党总支,下设药学系教工党支部、药学系学生党支部等两个党支部;研究生党员划入教工党支部。
特此通知
中共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