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相关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以前入学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6〕4 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4 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学系、相关附属医院在保证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4〕48 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13 号)相关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及学院同意的前提下,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简称“规培”)要求,优化调整正在轮训的2014 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实践方案,确保其临床培养能够在10月份转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
2. 各附属医院一定要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加强对参加规培研究生的培养教育、轮科培训和考核管理,及时完成规培手册及实践考核的填写和记录,并注意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3. 2014 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后,凭学位证书和第三学年相关轮转培训记录,可向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临床能力测评,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缩减至1年。
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负责2015年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政策咨询、疑问解答等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咨询省有关部门。省教育厅研究生处(省学位办)联系人:沈佳、刘天宇,电话:025-83335113、83335150;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崔林,电话:025-83620705;省中医药局科教处联系人:戴运良,电话:025-83620506。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朱网娣,电话:0514-87971629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