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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动物房停止服务的通知

各学系,院机关:

由于学院动物房硬件条件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根据省动管会和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要求,学院决定即日起停止服务并进行善后处置。请在动物房饲养动物和开展实验研究的人员于930日前及时妥善处理动物及实验仪器设备。之后,动物房将不再开放。未及时处置的动物及仪器设备将统一处理,不再保留。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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