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6〕18号
关于调整部分一级学科学位点带头人的通知
各学系: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名,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对部分一级学科学位点带头人调整如下:
聘任史宏灿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
聘任龚卫娟为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
聘任苏佩清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
聘任许正新为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带头人(代);
聘任朱虹为中医专业硕士点带头人(代);
以上同志聘期三年。
上述一级学科学位点原带头人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