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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医学院[2015]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各系、各临床医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与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近期教学部门及督导组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根据“扬州大学教学工作规程(扬大[2004]27号)”及“扬州大学学生成绩考核办法(扬大教[2004]14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重申课题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希望各系和各临床医学院通告全体教师和学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教师应严格按照《扬州大学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4、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关闭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及时纠正学生违反纪律的不良行为,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6、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结构成绩中。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备注: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准参加课程学期考核,未获准参加考核的课程以零分计。(1)未完成课程规定必须完成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性环节者;(2)未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外作业,达到总量的三分之一者;(3)不论何种原因(获准免听者除外),缺课累计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4)旷课累计达课程总学时五分之一者。

    2、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得顶撞、讽刺和挖苦老师。

    3、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吸烟、吃早点零食、喝饮料,不得穿拖鞋、背心、超短裙、吊带衫进入教室。

    5、学生要监督教师的课堂行为规范,将教师的上课情况如实填写在班级日志之中。

三、对教学单位(教研室、班级)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对高年级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使教学工作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坚决杜绝借考研、就业等名义无故旷课现象的发生。

    3、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秘书和班级管理员要认真收集教师和学生反映的情况,并将其汇总到各系,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和学生反馈的问题,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上报学院,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广大师生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希望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教风学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确实提高我院的教风学风水平。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5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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