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4]55号
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的通知
各系、院机关、附属医院:
为建立和完善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保障体系,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扬大研院[2014] 35号)等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床医学和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人员组成如下: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主 任:史宏灿
常务副主任:孔 祥
秘 书:褚春民
二、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主 任:龚卫娟
常务副主任:许正新
秘 书:刘 量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4年12月4日
抄送:研究生院。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