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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的通知

 

 

医学院[2014]55

 

 

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的通知

 

各系、院机关、附属医院:

为建立和完善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保障体系,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扬大研院[2014] 35号)等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床医学和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人员组成如下: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任:史宏灿

常务副主任:孔 

      书:褚春民

二、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

      任:龚卫娟

常务副主任:许正新

      书:刘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14124

 

 

 

  抄送:研究生院

  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4124日印发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E-mail:yixb@yzu.edu.cn(院长信箱)
电话:0514-87978804(综合办公室)、87992206(监督举报)、0514-87978811(招生就业)
传真:0514-873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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