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调整确认后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12号),我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确认,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批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医专业学位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原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调整确认结果须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此次,我院原有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确认,同时新增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截至目前,我院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