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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放假及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扬州大学医学院

关于暑假放假及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机关: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至7月7日结束,全校于7月8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教职工于9月3日上班,老生于9月4日、5日报到注册,9月6日正式上课。各系部、院办公室期末及暑假期间,要安排好各项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各系部也要安排好值班,值班表于放假前报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夏季是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高发季节,又是中暑、溺水、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季节,加之多数学生放假回家,教职工外出较多,校园内师生人数锐减,盲点增加,易发生一些案(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做好近期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维护稳定的措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实施到位。

  2、加强安全防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求,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制度,要办妥各项手续。假期期间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用电、用水、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尤其是暑假期间对研究生开放的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暑假中,没有研究生和不开课的实验室,要断电、断水,并关好门窗,门上加封条,确保办公室、实验室的安全。严禁私自包车和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3、开展检查教育。各系部、各年级要于6月30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认真排查安排隐患,并将自查结果报院办公室。要结合季节特点,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员工认真做好防盗、防骗、防火、防潮、防溺水事件、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流氓滋扰和反传销等工作,引导师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防自护能力,维护自身安全和权益。

  4、2010级新生于9月7日报到注册,9月8日至9月19日入学教育、军训,9月20日正式上课,各系部、团委、有关年级要做好新生班主任的配备,切实安排好迎新和入学教育等相关工作,做好宿舍安排、教学任务落实等有关事宜。

  5、7月份要开展实习中期考核、国家2010年临床医学执业资格技能考核(扬州考点)、临床教学工作会议等相关事宜,请办公室、各系部做好组织与落实工作。

  6、团委要切实加强社会实践和实习生的管理。要组织好社会实践小分队,注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取得成效。要加强对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安排人员到有关实习点检查指导实习工作。

  特此通知

  附:扬州大学医学院暑假值班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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