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班级团支部“磐石工程”,提高学生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对全院全体非毕业班级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开展年度换届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需要,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设置原则上不超过12人,构成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生涯委员。
二、具体换届安排
(一)换届流程
1.成立选举工作小组
各班团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团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选举工作小组。
2.提名与考察
选举工作小组采取自荐、他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两委会候选人初步名单并进行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批。
3.召开大会
选举工作小组将经院团委同意后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分别召开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委,召开班级学生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委。换届结果在班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报送院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团支部书记人选由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需报送院团委审批同意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2.采取选举与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候选人,推荐包括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
3.换届选举原则上要求各班团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班团委成员。
4.辅导员、班主任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班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班团委成员及其分工。
5.心理委员因工作特殊性,一般不换届,任期为4/5年,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按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6.在上学期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消极懈怠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7.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权利与义务。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统一;
2.坚持选举程序规范,确保选举的质量和效果;
3.统筹规划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坚持“选拔、培养、使用”三者有机统一,做到“不培养,不使用;不使用,不培养;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
4.班委会换届可以选举产生,也可以任命及推荐方式产生。团支委成员必须采用选举方式产生。
三、班团干部的基本素质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社会工作,秉公办事,乐于助人,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班级前50%;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5.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各班团于9月20日前将换届结果上报院团委审批并予以公示。附件1电子版在9月20日前上传至链接 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mz3ojnB4oG ,附件1纸质版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后交至各班辅导员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扬州大学医学院______班两委会名单
共青团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