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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各班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班级团支部“磐石工程”,提高学生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对全院全体非毕业班级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开展年度换届工作。

一、岗位设置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需要,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设置原则上不超过12人,构成包括,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生涯委员。

二、具体换届安排

(一)换届流程

1.成立选举工作小组

班团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团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选举工作小组。

2.提名与考察

选举工作小组采取自荐、他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两委会候选人初步名单并进行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批。

3.召开大会

选举工作小组将经院团委同意后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分别召开班级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支委,召开班级学生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班委。换届结果在班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报送院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团支部书记人选由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需报送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选举。

2.采取选举与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候选人,推荐包括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自荐。

3.换届选举原则上要求各班全体同学参加,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法,产生班团委成员。

4.辅导员、班主任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班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候选人票数的高低顺序(须超过参加投票人数半数)确定班团委成员及其分工。

5.心理委员因工作特殊性,一般不换届,任期为4/5年,要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按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方面培训,具备一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识素养

6.在上学期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学科不及格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消极懈怠的,此次选举不得连任。

7.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认真履行权利与义务。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统一;

2.坚持选举程序规范,确保选举的质量和效果;

3.统筹规划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坚持“选拔、培养、使用”三者有机统一,做到“不培养,不使用;不使用,不培养;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

4.班委会换届可以选举产生,也可以任命及推荐方式产生。团支委成员必须采用选举方式产生。

三、班团干部的基本素质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社会工作,秉公办事,乐于助人,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应位于班级前50%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5.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各班团于920日前将换届结果上报团委审批并予以公示附件1电子版在920前上传至链接 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mz3ojnB4oG ,附件1纸质版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后交至各班辅导员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扬州大学医学院______班两委会名单


共青团扬州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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