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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院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总第98期)的通知

 

医学院党校[2015] 2号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与培养,现根据学校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党员三级培训体系的实施办法》和《发展党员三级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院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院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总第98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支部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预备党员

  二、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辅导教材

  1、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2、培训方式: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专题报告、分组讨论、观看录像等形式开展培训

  3、辅导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忠诚—高校学生预备党员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

  三、培训要求: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和教学质量,学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1、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规定,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需书面向所在支部书记请假,经批准后,在上课前报党校办公室。无故旷课一次,请假或迟到达两次以上,将不得参加考试。

  2、认真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积极参加讨论、交流。

  3、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同学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各小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讨论内容,详细记录并将讨论记录整理完毕,交班主任审阅,形成培训材料上交院党校存档。同时,每位学员围绕讨论主题,结合所看影片,撰写1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讨论记录和学习心得在闭卷考试之前交给班主任。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包括考勤、笔记、闭卷考试、学习小结。

  1、考勤:包括出勤率、课堂纪律与学习态度等。

  2、笔记:包括课堂笔记、自学笔记、讨论发言提纲等。

  3、学习小结: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着重就党校学习的感受与体会、思想与理论方面的收获,结合所看的影片,发表自己的心得、感想。撰写1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

  4、闭卷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考试不及格者,将延期转正,考试作弊者,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二)考核合格者,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在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不超过10%的优秀学员,由院党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

  1、预备党员培训班(总第98期)教学安排表

  2、预备党员培训班(总第98期)学员分组名单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医学院分校

                   2015年4月13

 

抄送:党委组织部、校党校、校纪委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医学院分校20154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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