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相关博士研究生: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改)》(扬大研院〔2025〕2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及时间
拟于2026年6月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预答辩应在3月20日前完成。
二、预答辩主要考察内容
1.论文创新性工作是否完成、创新性是否足够满足学校博士论文要求;
2.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3.提交的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是否基本规范。
三、预答辩组织形式
预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如下:
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五人(人数组成必须为单数),由学术造诣深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校外专家应不少于两人;
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五人,由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校外专家应不少于两人,至少有一位为行业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一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含双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应列席会议,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意见。
四、预答辩结果及处理办法
预答辩专家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预答辩者应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和修改,预答辩后的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对预答辩不通过者,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小组提出的意见,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在导师指导下,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3个月后可再次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
五、材料提交
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请于3月20日前将《博士预答辩记录纸》(附件2)纸质版交至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25医学部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将预答辩过程的资料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包括:答辩现场照片多张、学生答辩PPT截图、评委对学生答辩结果举手表决的图片1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图片1张。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另需提交《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_同等学力博士》(附件3)。邮件主题:学号+姓名+预答辩材料。
附件1.《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改)》(扬大研院〔2025〕2号)
附件2.博士预答辩记录纸
附件3.202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_同等学力博士
扬州大学医学部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