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生工作 > 招生动态 > 硕士研究生招生 > 正文

硕士研究生招生

扬州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根据《扬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扬大研院〔2024〕6号)文件精神、《扬州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调剂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复试分数线及调剂专业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调剂计划及复试分数线》详附件1

(二)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200%。

二、复试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方式: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与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我校对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要求进行。其中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须分别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三)思想品德考核。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分值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通过思想品德考核、面试、专业课考核、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等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等。

面试考核。学院组织各复试小组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命制多套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供复试时随机抽取,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含专业课)、实践(实验)能力考查等。

(二)分值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闭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30分。其中,听力(闭卷,笔试)20分;口语10分,测试要求详见《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要求(附件2)

四、复试日程安排: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4月12日8:00—10:00。

2.报到地点: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10。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专业课考核(含英语听力)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4月12日下午13:00——13:25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2日下午13:30——15:00

江阳路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4月13日上午8:00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报到前须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注意事项》(https://yxy.yzu.edu.cn/yjsjy/info/1066/3597.htm)的要求完成考生复试材料准备,其中心理测试和钉钉群是为一志愿考生准备,调剂考生心理测试和钉钉群另行通知。

五、调剂要求及程序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达到我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医硕士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程序。

考生于2024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二)综合成绩。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3×40%

(三)录取原则 

1.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中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顺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

4)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

学校将于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照片、证件、学历、学位、档案、报考资格及专业能力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身体健康状况调查表》,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8号)规定执行。

(二)专项计划及加分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申诉渠道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514-87979213,邮箱:yjszs@yzu.edu.cn;

学院咨询及申诉电话0517-87978824,邮箱:yxyjs@yzu.edu.cn。

 

附件1-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调剂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附件2-扬州大学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要求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4年4月7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19号楼825 邮编:225009 电话:0514-87978824
Copyright © 2019 扬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