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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

扬州大学医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选拔优质生源,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18〕37号)及《扬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医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02):2020级、2021级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051b):2020级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备注:若被录取,将无申请硕士学位的机会。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者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最晚于入学时通过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优先推荐条件:

①一年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成绩均在90分以上。

②英语通过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旧TOEFL成绩≥560分)或GRE成绩≥260分(旧GRE成绩≥1300分)者。

③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本人排名第一)或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者。

申请者所获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

三、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登录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报名时间安排详见招生简章(附件1)。

(二)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向医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纸质版需要拟接收导师签字);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语水平成绩;

5.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认证(扬州大学图书馆查收查引流程见附件2);

6.《扬州大学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

7.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临床医学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一般为一名(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资格审核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五、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进行考核,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外语水平等。考核方案如下表所示。


考核内容

考核说明

考核指标

基础分

10%

硕士期间

科研成果

满分为10

1、 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文章,一区得10/;二区得8/;其他得4/

2、 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核心、CSCD文章,得2/

3、 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得5/;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得2/

英语测试

30%

自我介绍

英语口语

满分为30

从语言流畅程度、用词准确程度、表意清楚程度方面进行考查给分。

学术报告

60%

硕士期间的研究过程

满分为60

从口语表达、PPT制作、逻辑性、科学性、回答问题等方面进行考查给分。

六、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七、材料提交要求

1.《扬州大学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汇总表中“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材料应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汇总表为首页,各项材料按顺序附后且从前至后编页码,并生成目录),提交电子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学博/专博材料。

2.扬州大学医学院博士报名汇总表(附件6)提交电子版,命名为:姓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学博/专博材料。

3.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学博/专博材料;申请材料纸质版须于2022年12月26日前通过顺丰快递或送至: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扬州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室)殷现元老师收,电话0514-87978824,邮编225000。

八、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硕博连读考生暂定于2023年1月6日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九、其他说明

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一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

附件1-扬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科目录

附件2-论文查收查引流程

附件3-扬州大学医学院导师同意接受函

附件4-扬州大学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应届生提供)

附件6-扬州大学医学院博士报名汇总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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