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医学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扬大研院〔202530号)、《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扬大研院〔2025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级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组织工作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题汇报由学统一组织,学科专家组一般应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且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2/3。

2.硕士研究生开题各单位组织,专家3-5名硕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专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

三、选题审查及要求

为确保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的先进性和前沿性,研究生在开题之前,需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审查(含查新),经学院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查后,报学存档并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如发现拟选课题不属于行业实践创新性问题,应重新选题并查新,并将审查结果更新提交。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须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内容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先进性,在理论、应用和技术等方面有一定的新见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应来源于行业领域实际,具备现实针对性和应用性。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能综合体现学生运用知识和方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完成过程及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和相关行业准则。

四、开题内容

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研究计划的进度、预期进展及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等。

五、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2025年123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开提申请并由导师审核完毕。学生(网址:http://10.191.16.16/gmis/home/stulogin)操作路径:开题申请——开题信息录入;导师(网址:http://10.191.16.16/gmis/home/login)操作路径:论文管理——论文审核——开题申请审核。注意需校内网登录或VPN登录

六、材料提交及要求

各单位须2025年1231日前开题结果为“通过”的研究生的纸质版开题报告1份统一收齐交至学部研究生办公室(19号楼825)。

开题报告模板下载链接:http://yxy.yzu.edu.cn/yjsjy/info/1046/1901.htm(注意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不同)。

七、其它事项

1.专业学位博硕研究生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即一导和二导)。

一导:指导教师。二导:须为扬州大学导师,跟本专业相关,参与论文指导。申请学位时学位论文需要两位导师签字,且两位导师均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开题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部同意,博士生一般在6个月后申请重新开题,硕士生一般在3个月后申请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专家组可提出分流建议。

3.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选题。如有特殊原因对选题作较大改动的,须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同意后,重新组织开题答辩,开题时间以最后一次通过时间为准。

4.未尽事宜,请与医学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殷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2212

扬州大学医学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51010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19号楼825 邮编:225009 电话:0514-87978824
Copyright © 2019 扬州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