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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我院将于2025年9月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格

2025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符合以下条件的2018-2022级的同等学力学生:

①学位课程学分修满;②国考通过;③校四门课程统考通过;④中期考核合格;⑤符合毕业的科研要求。

二、学院盲审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请填写好《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准备好盲审论文。将以下内容发送至yxyjs@yzu.edu.cn。

①《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②盲审论文(Word和PDF版本);

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附件4)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

2.学院抽检

由学院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送审3份,抽检比例为100%。论文盲审合格(盲审得分均高于75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学院抽检结果约于9月中下旬反馈给各位同学,盲审合格的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盲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三、盲审论文格式及提交时间

1.盲审论文格式要求参见附件5:《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论文首页应为附件6:《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盲审格式即不得在学位论文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

2.所有电子材料的命名要求:学号+姓名+附件名称(不含“+”号)示例:T12020001张三附件1: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2591日

四、学校抽检

学院抽检合格的同学将参与学校抽检,由学校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抽检比例为100%,送审3份。学校抽检结果需全部合格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工作,有一份不合格,则一票否决,无法进行答辩及学位申请,推迟毕业。校盲审论文提交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五、其他

1.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20%,请仔细修改论文后再提交。

2.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14-87978824

附件1: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2:校统考成绩查询

附件3:学生名册--查学号

附件4: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

附件5: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

附件6: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附件1-6.rar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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