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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位同学:

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改)》(扬大研院〔2025〕2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大家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平稳、保质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科综合考试、研究实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达到学校和学院要求的,方可组织答辩,否则一律无效。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的方式,答辩规定详见《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扬大研院〔2025〕2号)(附件1)。

学位论文答辩是审查学位论文内容、开展学术交流及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方式,请各位导师、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确保有答有辩,力戒流于形式。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1.学院将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学生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同时在“科研成果”模块录入已发表的学术成果,导师、学院审核。导师审核学生答辩申请时,须同时录入答辩秘书信息。

3.学院根据答辩秘书,建立答辩分组;

4.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委员会委员,分配答辩小组成员,答辩结束后录入答辩结果。

三、学位申请

(一)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学位授予数据是证书打印、毕业及学位信息上报以及学位认证的依据。拟上半年申请毕业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再次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个人学业与学位论文信息。

2.科研成果审核

2.1.学生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勾选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导师、学院审核。

2.2.博士科研成果审核:博士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请各位同学于5月20日前报送《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附件2)纸质版和博士科研成果原件,每位申请人材料请装一个文件袋并将《博士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贴于文件袋封面。注意:请务必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系统勾选的科研成果一致,不一致的成果审核时不予认可。

2.3.硕士科研成果审核:硕士科研成果由学院根据学生在系统提交的情况,组织专人审核认定,审核结果由学院负责。科研成果审核根据《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附件4)及学院有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进行。请各位同学于5月20日前在系统录入硕士科研成果并完成导师审核。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1.课程学分修满、校四门成绩合格、科研成果符合相关规定且论文盲审结果均合格者可申请答辩。答辩相应环节需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操作,请符合要求的同学于5月20日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填写确认基本信息,专业学位学生请同时完成“填写规培、医师证书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医学院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中16-18页,网站上其他各事项起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5月20日前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申请学位材料(不含+号):

2.1.学位证照片,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jpg。具体要求为:照片须为蓝底白衣,免冠,不能漏齿笑,眉毛耳朵要露出。照片宽度480,高度640;照片大小介于10-40K之间。

2.2.电子版学籍表(附件6),学籍表中课程相关信息请参照群文件《成绩汇总表》(附件7)填写,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不含“+”号)。

2.3.导师签字(签在文章作者姓名处)的硕士科研成果PDF版。请注意:SCI提交论文全文;中文期刊提交杂志封面、目录及全文(如果成果为录用状态,请提供录用通知、文章校样稿、版面费付款凭证)。每位同学的所有科研成果整合成一个PDF,命名为:学号+姓名+科研成果(不含“+”号)。

同时于5月20日前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UU1jR1RsV1ZiQVRr?tab=0e5kap填写《医学院2025年同等学力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汇总表》。

2.4.《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附件8),至少答辩前3天发送至邮箱。

其他

1.所有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醒答辩秘书至少提前3天录入答辩委员会委员,分配答辩小组成员,答辩相关信息将公布在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板块,链接:http://yxy.yzu.edu.cn/yjsjy/。挂网后原则上不予修改。

2.研究生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书》(附件9),导师签字后凭答辩申请书至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领取学位申请书(务必于答辩前完成,否则答辩无效),学位申请书等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0。

、答辩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要求

1.博士

1.1.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五人,由学术造诣深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校外专家应不少于两人;

1.2.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五人,由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专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校外专家应不少于两人,至少有一位为行业专家;

1.3.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一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1.4.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含双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应列席会议,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意见。

2.硕士

2.1.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三人,由学术造诣较深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一人,答辩委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行业专家应不少于一人;

2.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一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3.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列席会议,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均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中至少含一名扬州大学医学院编制的专家。

(二)答辩流程

1.答辩会议议程和答辩决议书参照附件11和附件12。

2.答辩结束后请答辩秘书及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91.16.16/gmis/home/login)录入学生答辩相关信息(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注意需校内网登录或VPN登录。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请申请学位的各位同学于5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学位申请书、扬州大学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13)。

博士还需提交《博士科研成果汇总表》、《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纸质版和博士科研成果原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交照片(电子版+纸质版小2寸4张)、学籍表(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院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殷老师、杜老师、陈老师:0514-87978824

附件:

1.《扬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2.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

3.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

4.《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

5.医学院同等学力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6.学籍表

7.课程成绩汇总

8.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9.答辩申请书

10.医学院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1.答辩会会议议程模板

12.答辩决议书模板

13.答辩表决票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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