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
根据《扬州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扬大研院[2016]9号)、《扬州大学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扬大研院[2016]10号)、《扬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2007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经根据培养计划修完主要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已开展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2018级博、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流程
各学位点研究生对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自查,检查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认真填写《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或《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避免基础研究,着重于各学科领域的应用型研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避免纯临床病例研究,开题报告由各学科自行组织,研究生需就学位论文的开题情况制作PPT进行口头汇报,学科需组织3-5名指导小组成员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进行指导,开题工作于5月下旬完成。
三、提交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各位同学将研究生开题报告(学术学位填写附件2;专业学位填写附件3)需经导师签字(可为电子签名)后提交至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19号楼82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以提交电子材料为主,纸质材料待中期考核时一并提交。
四、其它事项
1、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暂行规定》(扬大研〔2013〕31号)文件精神,博士研究生应在开题前提交《科技查新报告》或《定题论证报告》提请导师组或评议组审议,否则不得参加开题。
2.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须同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和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21-23张ppt)。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研究生开题报告名单
附件2.扬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扬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4.研究生管理系统及培养方案解读ppt
附件1-4.zip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