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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申报

关于转发《2019年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点动态调整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9〕6号)精神,经扬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上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议,现对2019年扬州大学动态调整增列和撤销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25-83335150,025-83335153;传真:025-83335360,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413B室。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2019年扬州大学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名单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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