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我院将于2021年9月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资格
2021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2017、2018级同等学力学生:
①学位课程学分修满;②国考通过;③校四门课程统考通过;④中期考核合格;⑤符合毕业的科研要求;
二、学院盲审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采集学位论文信息
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请填写好《医学院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准备好盲审论文。将以下内容发送至yxyjs@yzu.edu.cn。
①《医学院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②盲审论文(Word和PDF版本);
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附件5)导师签字后的扫描件。
2、学院抽检
由学院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比例为100%。论文盲审合格(盲审得分均高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学院双盲评审结果约于9月中下旬反馈给各位同学。
三、盲审材料及提交时间
1、盲审论文格式要求参见群文件附件6:《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盲审格式)》。论文首页应为附件7:《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盲审格式即不得在学位论文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
2、所有电子材料的命名要求:学号+姓名+附件名称(示例:T12016001 张三 附件1:医学院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3、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9月1日。
四、学校抽检
学院双盲评审合格的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盲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准备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由学校组织派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比例为100%,同一篇学位论文送审3位专家。学校双盲评审结果需全部合格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工作,有一份不合格,则一票否决,无法进行答辩及学位申请,推迟毕业。校盲审论文提交要求以后续学校通知为准。
附件1:医学院申请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2:校统考成绩查询
附件3:2016-2018级同力名册--查学号
附件4:硕士招生简章--供查专业代码
附件5: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推荐书
附件6: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盲审格式)
附件7:同力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封面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