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分流管理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9〕4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扬州大学关于加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强研究生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学习年限即将届满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进行学籍预警。
一、预警对象
学习年限满6年(含)的学员(2016级)。
二、预警措施
1.申请延期:
被预警的研究生若确已完成学位论文的大部分工作,可于2022年3月10日前提交《扬州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件1)。该申请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届时若仍然无法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将予以清退。延期申请须经所在单位科教处、导师同意,签字后扫描件发送至yxyjs@yzu.edu.cn,并附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及详细的科研论文工作计划,邮件主题:学号+姓名+申请延期,开题报告格式详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官网:http://yxy.yzu.edu.cn/yjsjy/info/1046/1901.htm。
2.申请退学:
被预警的研究生若无继续攻读意向或短期内无法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可申请退学。退学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科教处、导师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学号+姓名+申请退学。
三、其他
请各位导师、学员高度重视此次学籍预警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8824。
特此通知。
附件:
1.扬州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2.扬州大学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扬州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