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点:
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本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信息核对及材料上交。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各项事项请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医学院“关于做好成教2018级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执行。新生注册名单在3月6日前发送我院,并在3月底前将2018级新生学籍卡、入学承诺书等寄医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寄前请各相关老师对照群文件要求仔细检查,如有遗漏,请填写完整。
2.上学期考试及成绩上报。上学期的所有考试都已结束。请各办学点将上学期各班级课程的成绩记载表(请用我院统一的成绩记载表),按班级报至我院。上报时,务必要按学籍档案要求完成,并加盖单位成绩用章。所有成绩记载表均要有老师签字,不及格成绩要用红笔书写。考试试卷请按要求保管。如有不及格,按要求做好补考工作,补考成绩请登录补考后的实际成绩,不能以“补及”出现,如有旷考请填写“旷考”,补考试卷需报送我院。个别办学点以前成绩未如期上报的,本次请一并报全。时间要求3月15日前。
3.本学期教学材料上报。请在3月10前将本学期有关课程安排表、教师聘用表、教学任务书、教学进程表等资料上报。各点要加强对网络教学的利用与管理。从3月份开始,学院网络平台将正常开通,医学院本部面授课程表、网络课堂使用方法、校历在“扬州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网站”均可下载,请各点要组织学生充分利用这一第二课堂,认真学习。学院将加强教学工作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各点要加强学生课堂出勤考核,对既不参加集中授课,又不收看网络课堂教学的学员,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4.本学期结束课程考试。根据安排,本学期院各专业期末统考课程拟安排在7月14、15日;2016级专升本毕业考试课程拟安排在5月27日进行。请根据考试安排日期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各办学点要将考试安排表于4月30日前寄至我院,以便我院统筹安排试卷和巡考。考查科目考试试卷由各办学点自行安排,所有考试或考查样卷及学生实考卷均要妥善保存备查。各教学点要注意平时的教学基本材料的积累(包括任务下达、课程落实、进程表、课程表、教师聘任手续、考试安排、学生考勤等与教学、管理相关的所有教学材料),按规定应寄我院的请按规定时间上报,应存档的请按要求整理归档。
5.2016级毕业生工作。一是要对相关信息组织学生进行认真校对。对于学生更改后出生年月日与原报名信息不吻合的情况,学生需提出有关材料,具体为;A、本人书面申请;B、新身份证复印件;C、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并要有红印。二是要提醒学生论文要按学校要求认真撰写,绝对不能抄袭,各教学点严格把关。对论文不合格的学员,将不能参加毕业考试,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请于3月31日前交至扬州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同时提交论文电子文档。药学专业毕业论文按有关要求准备,答辩将在6月下旬进行。三是要做好毕业生毕业材料,毕业生登记表请于4月20日前寄来(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请见群文件,其中最后一页倒数第三行请填写为2018年7月毕业,毕业证书编号填写111175201805即可,但注意后面留8位数空挡)。
以上通知,请各点配合执行。
扬州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