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成人教育校、院管理工作职责
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管理,确保成人教育质量,适应学校体制改革后"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要求,现制订我校校、院成教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人教育处管理工作职责
成人教育处是我校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各类、各层次、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与自学考试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国家成人教育政策、法规、政令在我校的实施。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计划,拟订各年度学校成教工作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思路、我校办学能力和社会需求情况,会同有关学院、部门,提出我校成教事业的发展方向以及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
(二)代表学校接受并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成教工作任务。包括文件传达、组织部署、检查督促、统一上报材料、接受检查评估。
(三)组织制订并完善学校各类成人学历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自学考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其它非学历教育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程。
(四)负责全校成人教育新增专业的统一申报;做好全校成教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组织学校成教特色专业建设和自考专业建设工作。
(五)落实全校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申报;负责招生宣传管理和办班管理,协助各学院组织生源,指导签订办班协议;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和由学校承担的各类入学考试;负责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录取工作。
(六)负责全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专业证书后大专教育的学籍管理。审核与办理学员学籍异动工作。负责制作学生证、校徽、各类证书和管理表格等;组织各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结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及补发。
(七)负责对全校对成人教育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及评估;对教学过程管理进行督促;组织教学基本文件的编写和修订;统一组织教学检查活动;组织成教学生参加成教课程省级统考。
(八)统一组织成人教育奖、惩工作:包括成教优秀教师、管理工作者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毕业生以及学生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
(九)组织成人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负责综合统计报表工作和归档工作。
(十)负责全校成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对成教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研究;组织召开全校性的成人教育业务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十一)审核函授站及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负责学校函授站建站的申报工作。
(十二)组织本校自学考试助学和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工作,组织自学考试教材、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组织自学考试阅卷。
(十三)负责对全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组织完成我校国家级、省级职教基地建设工作。
(十四)协助教务处做好成人教育与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学院成教管理工作职责
各学院的成教管理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本院成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管理,协助学籍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成教工作,其具体管理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本院成教专业(包括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新增专业申报的基本材料。
(二)负责本院各类成教生源组织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拟订办班协议,报成教处审核、备案;提出本院年度成教招生计划,申报具体办学专业、拟招人数。
(三)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以及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领发放学生证、校徽,协助做好收费工作。
(四)负责成教教师队伍建设、聘任、教材选购以及教室、宿舍和实验、实习场所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具体组织教学。负责安排函授站、各教学点的教学工作,组织好各教学环节,包括编制课程表、面授通知、课堂教学、作业管理、考试管理、学生成绩登录等。使用好各种教学管理表格。
(六)建立学生学习档案,负责各成教班级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负责学历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的申报材料。
(七)负责编制和修订本院成教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自学指导书等教学基本文件。
(八)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备、培训班主任。
(九)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各种管理补充规定,完善各管理环节,实行规范化管理。
(十)负责汇总、填写本学院的各种上报材料,负责填写各类证书、证件,做好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存档工作。建立本院正常的成教听课制度、教师授课质量调查制度和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
(十一)负责学生记过以下处分;做好学校成教各类奖、惩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负责毕业生资格、优秀毕业生资格初审,做好毕业证书验印准备工作、毕业证书发放和毕业生档案寄发工作。
(十三)承担自考主考专业的建设和自学考试教材、大纲的编写,承担命题、阅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任务及自考助学等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本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完成我校国家级、省级职教基地建设具体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OO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