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扬州戒毒医疗培训基地培训项目
一、戒毒系统戒毒医疗业务培训班简介
1.培训目的: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提高其对戒毒过程中出现的稽延性戒断症状、精神症状、并发症、突发症等的处置能力,以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戒毒过程中稽延性戒断症状的处理,精神症状、并发症、突发症等的理论与实践。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从事医务工作的戒毒人民警察,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3.培训时间:共10天。
二、戒毒医疗与护理业务培训班实施方案
1.培训目的:着力提高基层戒毒场所医护人员对戒毒学员急性脱瘾及稽延性戒断症状的治疗、急性并发症的救治、护理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增强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及护理知识、精神卫生学科知识,拓展中医及中医养生知识,学习中医针灸、推拿等传统医学技术在戒毒中的应用,提高场所戒毒医疗及护理工作水平。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从事戒毒医疗、护理工作的民警,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3.培训时间:共10天。
三、戒毒医疗及高危、病残疾病救治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着力提高基层戒毒场所医务人员和医疗管理人员戒毒医疗方法选择、毒瘾戒断的方法与技术、吸毒相伴有关疾病的诊治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提高对戒毒场所高危及病残人员的诊治及突发病症处置能力、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诊治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及戒毒医疗工作研究能力,提高场所戒毒医疗工作水平。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从事戒毒医疗与医疗管理的戒毒人民警察。
3.培训时间:共10天。
四、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医疗与管理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提高其对戒毒过程中出现的稽延性戒断症状、精神症状、并发症、突发症等的处置能力。同时,为提高基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管理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履行岗位职责。
2.培训对象:基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人员与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共10天。
五、中医药及适宜技术在戒毒医疗中的应用培训
1.培训目标:强化毒瘾戒毒的技术方法、提升戒毒场所从事医、护工作的民警对中西医结合方法及中医适宜技术在戒毒医疗中的应用能力,提升对急性并发症的救护能力,以及异常心理识别与干预能力,提高场所内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从事基层戒毒医、护工作的民警。
3.培训时间:共10天。
六、戒毒营养配餐与食堂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1.培训目标:加强戒毒所内食堂卫生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戒毒学员生活卫生保障工作水平,通过对合理的饮食结构、烹饪原料的营养价值、食谱的设计与评价、合理烹饪方法、食物中毒及其预防、食品安全知识等学习。科学合理的做好食堂管理、营养配餐,保障食品安全,为戒毒学员提供营养、安全、卫生的膳食。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从事基层戒毒所内生活卫生及食堂饮食管理工作戒毒人民警察。
3.培训时间: 共8天。
七、中医药戒毒康复与康复训练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1.培训目标: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19〕15号)精神,促进中医药及中医养生专业知识和技术在戒毒康复中的应用,提升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中医专业技能、传统运动项目在戒毒康复中的应用能力,提升所内戒毒康复训练的效果和安全保障。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从事基层戒毒医护工作、康复训练指导工作的民警。
3.培训时间: 共8天。
八、理论研究与宣传骨干培训
1.培训目的:着力提高宣传队伍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提高宣传队伍在通讯报道、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等方面业务能力,提高舆情分析、判断、掌控能力,培养一批戒毒协会宣传骨干,戒毒单位不离岗的新闻发言人。
2.培训对象: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受聘通讯员和各地戒毒理论研究、新闻宣传骨干。
3.培训人数:共7天。
九、戒毒矫治业务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帮助民警初步掌握毒品与戒毒的基本知识,提高民警戒毒矫治业务的综合能力,特别是毒瘾戒断规律的认识、戒毒技术方法的掌握、危机干预及心理矫治、突发症的现场救治、艾滋病等的职业暴露防护等,努力培育一大批戒毒矫治专业人才,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干警。
3.培训安排:共11天。
十、成瘾治疗新进展暨成瘾认定培训
1.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戒毒干警对成瘾治疗新进展的认知能力和成瘾认定工作水平,夯实强制隔离戒毒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化水平。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系统基层戒毒干警。
3.培训时间:共7天。
十一、戒毒医学基础理论与技能培训
1.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在一线民警中普及基本医学常识,帮助民警准确把握戒毒进程,熟练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能对所内可能发生的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为专业人员的救治赢得时间,达到“识别病情、挽救生命、减轻伤残”和保障所内安全的目的,夯实强制隔离戒毒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化水平。
2.培训对象: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系统基层戒毒干警。
十二、心理咨询师督导和专项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心理咨询师实战技能,有效地开展对戒毒学员的心理矫治,努力提高戒毒学员的戒毒效果;强化对心理咨询师自身心理健康的维护,促进心理咨询师专业理论、工作技巧和咨询方法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催化心理咨询师个人职业的成长,提高对自我的觉察或敏感度,实现发展、成功、快乐的人生,不断推进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心理矫治工作者队伍。
二、培训时间:10-12天。
三、参加对象:在戒毒系统从事心理矫治工作,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在职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