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转化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苏北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药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由医学院药学系牵头在2024级药学专业施行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具备药学领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一定的实践实验技能的高素质研究型与应用型人才。
根据《扬州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要求,药学2401班全员(共计59名学生)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参与实践训练、参加各类竞赛项目,指导学生开展文献查阅、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工作,指导学生撰写科研论文和毕业论文,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建议和指导。现在学院各系、转化院、附属医院及附属苏北人民医院遴选一批师德高尚、学术精湛的教师作为药学2401班的本科生导师,指导本科生的学习,完成毕业论文。
遴选工作程序如下:
1. 各系、转化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附属苏北人民医院符合条件(见《细则》)的教职工均可申报,并将个人信息和课题信息填入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T0JDSmJuaGZwSGVU?tab=BB08J2),或扫码下方二维码进行填写。每位导师可填写多个课题供学生选择,课题需与药学相关。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7日。

2. 经药学系对申报导师资格及课题内容审核后,组织导师和学生进行互选,原则上每位导师同一年度可指导1-3名本科生,于2025年3月中下旬完成。
联系人:潘博,电话:18652528801
附件1:
扬州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20250227.docx